山东卓星化工有限公司12万吨/年聚羧酸减水剂系列产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写完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以及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存放于我公司档案室,征求意见稿链接(山东卓星化工有限公司12万吨高性能减水剂产业链层级提升项目),本报告书公示时间为自即日起十日内,公示期间可随时查阅报告书,如有疑问,可随时致电咨询,咨询电话:13969321412。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位于无棣新海化工产业园内,属于改扩建项目,扩建聚醚单体生产线,新建一条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线,建成后年产12万吨聚羧酸减水剂系列产品。
(二)本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该项目聚醚单体生产线抽真空废气、1#、2#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聚醚单体切片废气和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聚羧酸减水剂投料废气、聚羧酸减水剂切片、粉碎和包装废气先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工艺尾气、脱水废气、3#罐区大小呼吸废气一起再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4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光氧催化处理,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一起通过20m高排气筒P3排放。
装置区废气、装卸区废气、污水处理站和危废暂存间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喷淋废水、抽真空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新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采取防渗措施后,可以有效防止本项目对厂区附近的地下水造成影响,不会对周围地下水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有风机、泵类等,通过选用超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厂界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确定为环氧乙烷罐区、原料仓储区物料泄漏,主要危险物质为环氧乙烷、CO。在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下,本项目带来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可以电话、电子邮件及其它便利的方式向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提交意见或索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期限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22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2)主要事项
①对项目的了解程度;
②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及对其接受的水平;
③对本项目的支持程度;
④最关注的环境问题;
⑤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和建议等内容;
⑥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或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反映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1)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卓星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部长
联系电话:13969321412
(2)承担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滨州市恒标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滨州市黄河六路渤海十八路环保大厦
联系电话:15762198201
联系人:乔工
电子邮件:7144458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