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公示 2万吨年高性能聚羧酸减水剂粉剂技改项目

山东卓星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高性能聚羧酸减水剂粉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环境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山东卓星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高性能聚羧酸减水剂粉剂技改项目位于滨州市无棣县新海工业园,项目在原有6万吨产能减水剂单体车间生产基础上利用原聚合釜、干燥釜等设备,通过增加配料罐、滴加罐以及排料管线等设备设施使原反应釜实现一釜两用,即可生产减水剂单体,又可生产减水剂粉剂的功能。技改后项目可年产6万吨减水剂单体或2万吨高性能聚羧酸减水剂粉剂。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卓星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滨州市无棣县新海工业园山东卓星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联系方式:18754344575

联系人:宋经理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滨州市恒标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十八路以西房投置业广场B座23层

联系人:乔工   联系电话:15762198201  电子邮件:71444582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环评机构接收公司委托后,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单位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等,类比国内同类企业,结合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及当地的城市发展规划与环保规划等相关文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然后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多名专家进行论证评审,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该项目的依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该项目选址及项目环保问题有何要求和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2、可直接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山东卓星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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