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卓星化工有限公司12万吨/年高性能减水剂产业链层级提升项目第一次环境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山东卓星化工有限公司拟投资11000万元建设12万吨/年聚羧酸减水剂系列产品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对现有20000吨/年表面活性剂项目进行改扩建,产能增加至60000吨/年;新建一条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线,以聚醚单体(现有工程产品)、丙烯酸、丙烯酸羟乙酯、双氧水、维生素C、羟甲基磺酸钠、巯基丙酸、次亚磷酸钠、片碱、过硫酸铵等,年产60000吨聚羧酸减水剂。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聚羧酸类减水剂产量合计约为12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卓星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山东省无棣新海工业园山东卓星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联系方式:13969321412;

联系人:王部长。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滨州市恒标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六路以南渤海十八路以西环保大厦;

联系方式:15762198201;

联系人:乔工;

电子邮件:71444582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环评机构接收公司委托后,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单位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等,结合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及当地的城市发展规划与环保规划等相关文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然后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多名专家进行论证评审,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该项目的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该项目选址及项目环保问题有何要求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2、可直接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3、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山东卓星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6月